一、引言
当前,全球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影响一个区域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不再是自然资源的丰富程度和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而是一个区域的智力资源、区域环境和生产经营优势所集成的创新能力。创新促进发展,科技引领未来,创新是持续推动经济繁荣的动力,国内外的研究表明:一个区域的经济实力和其创新能力是正相关的。因此,区域创新是区域崛起的必由之路。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将是一项长期任务,在这一过程中,区域协同创新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区域协同创新将打破区域发展壁垒,形成区域发展新格局。
二、区域协同创新概念及其主体
1.区域协同创新概念
协同创新定义最早由美国麻省工学院研究员Peter Gloor 提出,即“由自我激励的人员所组成的网络小组形成集体愿景,借助网络交流思路、信息及工作状况,合作实现共同的目标”。复旦大学校长杨玉良认为:“协同创新,就是相同或相似的单元之间通过合作,产生相互作用关系和共振放大效益,形成高效有序的创新机制。”一般来说,协同创新通常是指由不同创新主体的创新要素进行有机配合,再通过创新要素之间复杂的非线性相互作用从而产生整体效应最优的一个协同过程,是整合创新资源、提升创新效率的最有效途径。
图1 Peter Gloor
因此,区域协同创新,是一种高效的创新,是以技术创新等单方面创新带动整个区域的综合创新。区域协同创新主要表现在目标驱动、要素聚合、组织机制强化、优势互补等方面,其本质是为实现创新增值而开展的一种跨界整合,在创新过程中追求更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区域协同创新主体
(1)政府
政府虽然不直接参与到科技创新的过程中,但是在区域协同创新的过程中,政府是构建区域协同创新系统的关键要素。在相应政策制度的制定、规范、完善和执行监督,以及资源的合理配置、创新主体间的利益协调和保障等方面,政府都会起到无法替代的作用,政府优化了创新的大环境,通过政府对整个创新活动的规划和引导,可以最大程度上使区域内的协同创新高效、有序,避免各种资源的浪费。
(2)企业
企业为了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的利润,会有一个迫切创新的需求,会不断地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的研发,在区域协同创新的过程中企业是整个创新活动的最大动力源,起到了发动机的作用。区域协同创新以最接近市场的企业为核心动力,政府、高校、科研机构等要素紧紧围绕企业的创新需求来运转。
(3)高校
高校的主要功能是培养人才和科学研究,在区域协同创新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一方面,高校通过自身的教育资源为社会输送了大量高素质的人才,并通过人才的流动,将最前沿的理论知识输送到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另一方面,高校拥有突出的理论研究和科研攻关能力,使其成为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最佳合作伙伴。丰富的人才、知识以及科研硬件设施,促使高校成为区域协同创新的重要参与者。
(4)科研机构
科研机构区别于高校,主要是从事应用研究以及有应用导向的基础研究,可以直接为企业提供科技成果。科研机构主要围绕区域或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围绕政府履行推动经济发展的职责,开展前沿性、共性和重大关键技术的研究。科研机构和高校作为区域内的持续创新因子,担负了区域协同创新过程中大部分的科研工作。
三、区域协同创新平台运行机制的构建
借鉴中外经验,立足区域实际,着眼长远发展,应从以下七个方面构建区域协同创新平台的运行机制, 七个方面的机制有机啮合,形成有活力、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其构架如图2所示, 每个方面的机制构建依次如下:
图2 区域协同创新平台运行机制
1. 协同创新利益协调机制的构建
协同创新的利益协调机制贯穿于整个创新活动,具体而言,构建协同创新利益协调机制有以下两点:
(1)构建协同创新的领导决策机制
为保障协同创新平台各方利益公平,在制定利益分配机制前应确定领导决策机制,具体做法如下:
设立协同创新的合作理事会。合作理事会负责制定科学与技术及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总体发展路线,明确各方责权和人员、资源、成果、知识产权归属。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年会,增进了解、加深友谊,年会期间进行一些重大事务的协商与决策。除年会外,合作理事会还可以召开常务理事会议,在非年会期间,理事长有权组织和召开常务理事会议进行重大决策的协商和确定。
(2)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协同创新利益分配包括通过主体之间进行产品或技术合作带来的利润的显性收益分配,以及在合作的过程中所产生如专利权、知识产权等隐性收益。
协同创新平台必须致力于寻求一种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因此各主体的领导层需进行协调与达成共识,在不断地谈判与切磋中共同确定一个合作主体共同的利益点,达成各方满意的收益分配机制。
国外案例:AIM联盟由Apple(苹果)、IBM(国际商用机器公司)、Motorola(摩托罗拉)组成,生产Apple计算机家族产品。20世纪90年代,联盟开展了有关计算机体系结构的协同知识创新,联盟三方就资金、人员、技术上的投入达成协议,做出明确分工,同时对创新产品的参数做出详细的规定,因此合作在一段时间内取得了显著效果。
图3 苹果公司、IBM公司和摩托罗拉公司LOGO
然而,在之后的协同知识创新活动中,联盟各方之间不同程度的利益冲突导致合作破裂。21世纪初,芯片制造业的利润持续下滑,苹果公司根据协同知识创新协议,仍然要求IBM和摩托罗拉分别提供计算机芯片,导致IBM的芯片出货量小、制造成本居高不下。而苹果公司凭借其高超的市场营销策略,产品销售上取得极大成功,获得大量利润。这种现状让IBM感觉利益分配严重失衡,于是减少了对芯片的研发投入,严重影响了苹果公司的产品升级。如果此时通过利益协调机制,将协同知识创新的利益分配与市场环境相结合,协同知识创新就可以持续下去,苹果公司也就不会寻求与Intel公司的合作,IBM也就不会剥离其PC部门,毕竟转换协同知识创新伙伴的风险和成本都是很高的。
2.构建内生动力机制
协同创新平台的内生动力机制,是指促进各主体协同创新的动力源。各协同主体分属不同的系统,有各自的特点与价值追求,既具有各单独主体的部分特点,同时也具有合作共同体本身独特的特性。区域协同创新平台运行时,会涉及诸如科技、市场、文化、利益等各种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全面考察影响协同创新的内部动力因素,建立有效的内生动力机制,从而提高各协同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强化协同创新平台“造血”功能。
(1)加大科技投入
世界科技发展正孕育着新的革命性突破,信息、生物、新能源、纳米等前沿技术领域呈群体突破的态势,以智能、绿色和普惠为特征的新产业变革蓄势待发,社会对科技的依赖以及对科技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科技的创造主体在悄然发生着变化,逐渐由过去的科学家主体发展成为多元化的创造主体,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同成为科学和技术的创造主体。因此,加大对科技的投入,能够加速科技的发展以及科学和技术的融合,以快速推动政府、高校、企业、科研院所之间的协同创新。
(2)促进文化大融合
随着知识经济、文化经济的快速发展,文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趋势日益明显,文化的地位与作用也日趋重要。文化具有支撑、引导、提升和促进的功能,成为最具张力、活力与魅力的社会契机与生产力要素。作为文化生产与传播的高地,参加区域协同创新平台的各高校应当利用自身文化的优势同区域地域文化、企业文化相结合,将高校文化打造为地域文化和企业文化的辐射源,促进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减少各主体间价值文化的冲突,实现共赢。促进文化大融合,形成特定的制度文化能够从观念、制度上将政府、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紧密结合在一起,推动协同创新的实现。
(3)强化利益纽带作用
追求利益是各协同主体参与协同创新的前提和基本动力,也是各协同主体最为关心的问题。企业希望通过协同创新来提高自身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的能力,为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提供基础和依靠力量。对于高校和科研院所来讲,参与协同创新的利益结合点在于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应以利益为纽带,把高校的教育规律、科研院所的科学发展规律以及企业的生产规律有机结合起来,找准各协同主体的利益结合点,使之成为协同创新长期、稳定发展的动力保障。
3.构建双向协同机制
在协同创新过程中,各合作主体间存在个体理性,为保护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维护资源等,会导致各主体在合作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成本,即协同创新的交易成本,如搜寻信息成本、契约成本、代理成本等,构建双向协同机制,能够强化协同创新平台间横向与纵向的协同创新程度,减少合作过程中的交易成本。
(1)规范横向流程协作
协同创新平台运行机制中的横向协作即为一种水平型合作,是指合作主体之间在合作研发活动的过程中,各主体之间的组织地位基本相同,对于产品或技术的研发方向、研发投入等进行多方互相协商,对于协作中的具体问题多方协调统一意见的过程。合作各主体之间性质的不同,其管理水平、管理方式、对产品细节以及产品质量等的认识方面也不同。规范横向协作以此为出发点,整合优势互补的合作主体内部的资源,简化不必要的横向流程,合理设计流程路径,使合作主体共同研发,协同生产,最终提升自身和整体的竞争力。如政府可通过制定一定的政策法规,规范协同创新各主体的横向合作关系,为协同创新创造良好的合作环境,促进各种模式的协同创新平台的健康发展。
(2)强化纵向流程协作
纵向协作是指协同创新平台业务流程按照供应链模式进行。协同创新业务供应链流程以核心企业的供应链为主体,向协调创新的两头即上游研发和下游市场延伸。在协同创新平台建立之初,政府应发挥创新的宏观导向作用,以减少搜寻信息的成本。在产品开发阶段,高校和科研院校处于核心地位,起领导作用,对企业和其他中介机构进行监督与指导。在产品的中试和面向市场的阶段,企业居于核心地位,对高校和其他合作主体进行指引和监督。
(3)建立协同创新的沟通机制
围绕着具体合作项目,利用QQ群、微信群、网络会议室、Skype等工具,建立各方参与的日常信息交流和沟通平台,各方指定具体人员作为联络员,按照预先设计的问题处理流程和渠道进行相关问题的解决。建立高层领导互访和重要事务的会商机制。建立协同创新日常工作的联接机制和问题沟通解决机制。
(4)形成信任机制
建立信任机制,能够降低参与协同创新的各主体间的交易成本、抑制机会主义行为,提高合作质量。
国外案例:Wintel联盟是Microsoft(微软)和Intel(英特尔)两家企业组成的全球IT产业链最上游的商业联盟。联盟在长达30多年的合作中,通过协同知识创新,树立和巩固了各自的市场领先地位,成功地取代了IBM(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在个人计算机市场上的主导地位。
图4 微软公司和英特尔公司LOGO
联盟的协同知识创新是建立在深度信任基础之上的,联盟双方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合作以来达成了一系列合作协议,涉及从新产品的研发到新技术的推广等各个方面。凭借良好的信任环境,联盟的协同知识创新不但范围广而且程度深。
4.构建项目成长机制
(1)强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协同创新平台功能,做好优质项目资源的引进和落地。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项目负责人牵头,一个团队负责,一套实施方案管理的“四个一”工作机制,制定出台项目申报管理办法、成果转化管理办法、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奖罚力度。建立基于管理的项目追踪问效机制,灵活在项目建设中进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追踪问效。加强项目的督促检查、协调服务、考核验收工作。
(2)强化资金支撑体系建设
协同创新平台的前期基础研究,由于前景不明,成功率较低,风险较大,难以吸引企业的前期投资, 在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内,争取国家最大程度的经费支持,设立国家各种基金,对项目的种子期以及起步期给予资助和支持。进入到项目的成长期和扩张期后,通过协同创新平台, 立足顶层设计,最大程度的满足企业的需要,从而吸引企业投入,实现企业重点投资。此外,在项目的种子期、起步期、成长期和扩张期四个阶段,特别是成长期和扩张期,应通过金融机构吸引风险投资注入,增加研发和产业化投资,不断强化资金支撑体系建设。
国内案例: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的项目成长机制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是与国际接轨,与产业接轨的新型国家科研机构,拥有一套合理完善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在形成从种子期到成长期的引导体系过程中,先后设立了四个投资基金,定位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以及私募投资等多个投资领域:在种子期和起步期阶段,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设立了一支天使基金(中科育成);成长期,扩张期和扩张期未上市阶段, 设立了三支风投基金(中科道富、中科昂森、中科明石PE+IPO)。
从实验室里的科研技术到迈入市场的成熟产品,在企业的种子期、起步期、成长期、扩张期到成熟期,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的产业技术转移转化机构为企业铺设了一条通畅的产业化道路,为实现公司的发展壮大进行资本护航,如图5所示。
图5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项目成长机制
国外案例:联系计划(Link Collaborative Research Scheme)是英国政府促进科学界和企业界在产品预研阶段合作的主要措施,它通过政府的研发基金来调节科研机构和企业的研发行为。联系计划的执行过程大致为:每个年度,首先由政府的各个部或研究理事会各自召集一批专家,列出一批本部门管辖范围内拟重点发展的科研领域及其发展规划。各部或研究理事会为自己开列的科研规划配备科研基金。然后,科研机构和企业可以联合向相关部或理事会提出项目申请,在一个规划下可以支持多个项目。联系计划的一个关键做法是:项目申请主体必须至少包含一个科研机构和一个企业,这样就保证了科研机构和企业必须合作才能申请到基金资助。各个部根据项目申请主体的科研开发实力来决定是否给予资助,资助的年限为2-3年,资助强度最高可达到项目总预算的50%,剩下的余额由企业提供。这样就推进了产学研合作,促进了项目的成长,解决从“种子”到“项目”难题。
还有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 (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 Program,简称 SBIR),从宏观上指导和解决高技术小企业技术创新时经常面临的资金短缺、信息不灵等问题。该计划旨在为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起步与研发阶段提供资金支持,并鼓励其创新市场化。SBIR是无偿资助计划,对处于种子期的项目,给予70万-80万美元支持,帮助其技术实现商品化。
5.构建投资融资机制
(1)形成多元资金供给体系
专项基金:区域市政府应设立协同创新专项基金,构建成果转化资金与创业风险投资的联动机制,发挥政府种子基金的“资本杠杆”作用。
海外投资引导基金:确定各项目服务内容,建设海外投资引导基金,增强国外风险投资基金的数量及质量。
联保联贷:鼓励商业银行探索以联保联贷的方式对协同创新项目提供金融支持,以降低单个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
风险偏好型投资:适当放宽准入条件,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风险偏好型投资进入创新创业活动。
金融支持:政府应健全知识产权抵押质押登记系统,并给予创新平台企业长期贷款担保、简化手续贷款担保等金融支持。
(2)加强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建设
①建立和完善“线上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及数据库系统”,进一步打通与各金融服务单位之间的联系渠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建立科技型企业库,建成企业统一申报平台与统一科技金融服务受理平台,实现网上科技信贷供需业务对接处理。
②加强“一站式线下服务窗口”的建设,促进线上与线下服务的对接。针对协同创新平台用户特定的需求提供一站式的线下服务,深化和拓宽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线下服务的优势。
③积极落实“第三方服务机构”入驻,完善金融服务机构的融资服务体系。提高金融服务机构和客户之间的对接渠道、配套服务, 促使资金从盈余者流向需求者,加强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
国外案例:美国的小企业投资公司(Small Business Investment Company)计划——SBIC计划:其投向早期的技术型企业1元钱,政府就补贴2元,而最终政府只拿红利的10%,相当于政府出资2/3,却只要10%的股权。主要是通过政府补贴来促进投资机制的形成。此外,还有514计划等,鼓励商业银行介入初创企业,促进投资融资机制的构建。
6.构建激励机制
科技创新是协同创新平台的核心,创新能力的高低是影响协同创新平台未来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因此,区域协同创新平台迫切需要通过引入激励机制,利用激励措施积极鼓励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进行创新,以提高协同创新平台的创新能力,对协同创新的激励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产权激励
产权激励是通过确立创新者与创新成果的所有权关系来维持推动创新活动,在推进协同创新过程中,应当以产权为纽带来规定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的权利和义务,使产权成为激励创新的一个重要手段,从而激励各协同主体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另外,各协同主体分属不同的系统,在进行产权激励时,关键要围绕各协同主体的不同激励需求进行整合,通过挖掘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的能力和优势,设定适合各协同主体的目标,使产权激励对协同创新的贡献实现最大化。
(2)资源共享激励
区域政府应对协同创新平台各主体资源进行引导和安排,有效整合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的自身优势,实现组织间的资源共享。一方面,高校和科研院所按照协同创新的契约规定以及政府的组织安排,使企业能够共享高校和科研院所创造的知识,企业通过整合与吸收,将共享知识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结合,内化为具有企业特色的新知识,进而将新知识运用于实践之中,产生新技术、新工艺。同时,企业应将市场的新需求及时反馈给高校和科研院所,反过来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知识创新。另一方面,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要在人力资源、信息资源、设备资源以及资金资源等方面实现共享。如政府可通过搭建知识交流与资源共享的平台,激励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学习行为,促进组织间的相互借鉴与学习,实现协同创新。
(3)文化激励
文化具有三项功能:一是导向功能——为区域协同创新平台各主体提供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积极向上的正向能量;二是凝聚、协调和控制的功能;三是激励功能。协同创新作为一个涉及政府、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多个不同系统的组织,要使各协同主体真正结合在一起,首先需要形成一个它们共同认可的协同创新文化,引导各协同主体相互结合;其次要通过必要的文化机制来协调、控制各协同主体,增强它们之间的凝聚力;最后通过整合协同创新文化,激励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进行强强联合,提升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因此,在区域协同创新平台的发展过程中,文化激励的作用应该引起决策者必要的关注和思考。
(4)政府激励
市场机制的激励作用是有限的,因而需要依靠政府行为来发挥宏观调控职能,加强政策导向和支持,以促进区域协同创新平台的创新向纵深发展。首先,政府可以通过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或者使知识产权化、市场化,形成对协同创新的政策倾斜,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其次,协同创新需要一定的科研设备和基础设施,政府要从协同创新的整体利益出发,进行科研设备和基础设施的相关建设;第三,在协同创新的某些产业方面,由于投资高、风险大、收益不确定,企业为了规避风险或者企业投资能力有限时,政府要发挥关键作用,通过设立协同创新的资助基金或者奖励基金,激励企业积极进行投资,促进协同创新的深入结合。
(5)淘汰激励
通过市场规律的优胜劣汰原则,合作主体中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建立一种相对称的合作地位。如若实力不佳的企业与在特定领域的顶级高校资源开展合作,研究的科技技术有可能由于没有更大的发展平台而搁浅,同样在某一领域处于较弱地位的高校如果与顶尖企业展开合作,它的产品技术的研发有可能满足不了企业的需求。在这两种情况下,淘汰主要表现为选择新的合作伙伴,或者双方中较弱的一方努力增强自己的实力来弥补缺陷。合作主体内部实力相当也存在淘汰,因为市场是开放的,它使得合作伙伴可以多元化和有更大的选择空间。淘汰激励可以让所有合作成员形成一种危机感,使得协同创新成员在面向市场努力创新,在获得竞争优势的同时也获得自身的发展。
(6)人才激励
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必须围绕满足创新人才需要与体现创新人才价值这两个基本要求进行建立。
一是制定完善创新人才在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补助、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基本保障制度。
二是建立完善以创新人才资本价值实现为导向的分配制度。对有特殊贡献的创新人才奖励股份或股票期权,鼓励创新人才用技术、科技成果等入股, 制定“各类人员持股激励办法”等,达到长期激励创新人才的目的。
三是建立创新人才终身学习培养制度。选拔优秀的创新人才到国内外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培训或深造,进一步提高创新人才的素质。
四是放宽高层次创新人才的职务选拔条件,拓宽职业发展空间,使创新人才有更多机会施展才华。
五是建立以能力与贡献大小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能力为导向,贡献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在评价内容上,要坚持能力与贡献相结合;在评价标准上,要坚持国家标准与岗位要求相结合;在评价机制上,要坚持专业评价与企业认可相结合;在评价实施上,要坚持行政指导与技术支持相结合。
7.构建风险分担机制
风险分担方法是指参考风险分担原则和模式如何将风险在各风险分担主体之间进行分配。对于不同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机制有所不同。
品牌风险:一是用法律的手段建立一套契约,以保证主体之间的风险共担,保护协同创新平台的品牌利益。二是通过经济手段实现品牌风险共担。三是有意识的加强合作主体之间的信任来达到品牌风险共担的一致性。
技术风险:一是要针对技术创新构建风险防范机制,二是要强化各协同主体的风险共担意识。
市场风险:要提前做好市场调查和市场预测,同时要充分利用中介机构做好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之间信息沟通。
资金风险:设立专项基金,专款专用,加大政府的监管力度。
信用风险:完善法律制度,避免信息不对称,鼓励各协同主体诚信合作,同时还要有应急备选方案。
四、构建协同创新平台运行机制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目前,构建区域协同创新平台运行机制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政策与制度保障体系
当前,各级政府虽然为协同创新出台了产学研创新能力提升等相关文件,但缺乏与协同创新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在技术成果的归属、利益分配、主体责任与义务等方面缺少明确的规定。因此,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发展状况和技术创新需要,建立和完善与协同创新相配套的法律保障体系,保证各创新主体在法制的轨道内运行,推动协同创新工作在法律的监督下有序发展,为协同创新平台机制的运行提供适宜的政策法规环境。
2.建立协同创新平台运行机制评价标准
⑴建立协同创新平台运行机制的适应性标准。协同创新平台运行机制的适应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协同创新平台运行机制的构建要满足现实社会生产力的需要,使协同创新平台运行机制能够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并促进区域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另一方面,参与主体结合自身的特质选择运行机制后,能够有利于自身主体的长期发展。现实社会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它们都会影响参与主体选择运行机制的风险性,所以参与主体要以适合自身发展的契机和条件为基本出发点来选择适合的运行机制。
⑵建立协同创新平台运行机制的效益性标准。效益性标准是指协同创新平台的运行机制能够给参与主体在某种程度上带来最大化利益,使得各主体加入协同创新平台的目的得到满足,协同创新平台的效益可分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当这几种效益之间发生矛盾时,参与主体应该以社会效益或长期效益为标准。如对于企业而言,要以企业的技术更新和进步为前提实现协同创新的效益,在不断创新,降低成本的同时,加强环保力度,节能减排,实现企业效益的绿色增长;对于高校来说,人才的培养是高校发展的根本,科研人员在开展技术创新工作时必须首先做好教学工作;对政府来说,建设创新高地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3.强化监督制度
监督分为自我监督和上级主管对下级的监督,以及平级之间的互相监督。在制定协同创新平台运行机制之前,协同创新平台首先要建立一个民主科学的决策机构,发挥自我监督作用。它的成员可以由协同创新平台主体中的正式团体中的领导者和非正式团体中的领导者共同组成。
首先,在考虑到国家政策,党的路线等大政方针的前提下,注意群众的意愿,征求群众的意见,并通过群众的反馈来修改机制运行的内容、方法,加大协同创新平台中基层群众的监督作用。
其次,在协同创新平台运行机制实施的过程中,要发挥领导相互监督的作用。领导者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去征询决策层中其他领导的意见,被征询的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负责地解答难题,集体做出明智的决定,以此形成成员之间相互理解,相互体谅的和谐的监督氛围。在评价阶段要发挥上级监督的作用,通过检查协同创新运行是否按照契约和规定执行,参与协同创新的各主体单位是否全体成员共同努力等。在监督评价过程中,达到上级到下级的沟通一致,完善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和反馈,共同提高协同创新机制的运行效果。
4.建立评价制度
协同创新平台的运行机制顺利运行,需要对协同创新平台整体绩效以及参与主体发挥的作用、协同程度进行考核与评价。
⑴协同创新平台评价
① 协同创新绩效的考评原则
坚持“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原则,有机借鉴和融合现有考评指标。
② 协同创新平台整体绩效考评
协同创新平台绩效的评价坚持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对于协同创新绩效的评价实行同行专家评价方法。评价的主要指标见图6。
图6 区域协同创新平台评价体系
⑵协同创新平台内各主体评价
对参与主体发挥的作用、协同程度进行考核时主要有以下几点:
利益协调机制主要考核利益分配的明确度,主体各方对利益分配的满意度等;在协同创新平台的共享方面,主要考核显性知识共享、隐性知识共享、组合知识共享;激励机制主要考核产权激励等激励的实施情况等。最后,根据考核与评价结果,对协同创新平台运行机制进行持续完善。
5.构建预警监测系统
风险预警与监测系统主要构建有关协同创新平台运行机制风险的评价以及如何规避的管理系统。协同创新平台运行机制在运行之初可能会存在着很多问题,在现有的管理技术和条件下能否快速推广与发展具有不确定性。此外,机制的实践性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机制在开发运行时,若受到了社会条件的限制,而不能适应协同创新平台的发展,运行机制还是可能会被淘汰。因此,一方面,要从管理技术的角度,重视建立协同创新平台运行机制;另一方面,要建立协同创新平台运行机制评价的科学决策方法和程序。
6.统一信息管理流程
在各种运行机制中,协同创新平台各主体需了解特定的信息。如大学和科研机构需要企业提供一系列面临的技术问题信息,产品的市场信息,竞争对象实力信息,政府的科研导向信息等。协同创新企业需要及时了解技术的更新情况,大学和科研机构的资源情况。政府主要负责搭建信息交流桥梁和起到法官的判断作用,判定信息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因此,需要建立基于云计算和大数据管理技术,开发集产业技术创新信息公共服务、协同创新开放互动合作、企业技术需求动态监测于一体的信息交流平台,加强高校和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双向选择和信息共享。在信息交流平台中,科技成果由高校和科研院所提供,各类企业的需求信息也在平台提供,政府经过严密审查和和核实之后的信息在网络平台中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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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傅为忠,男,1962年12月出生,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合肥工业大学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产业转移与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
傅为忠长期从事经济学、企业管理学等课程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主要研究领域是战略管理与管理创新、人力资源管理、区域经济与宏观经济等。主持完成了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国家人口委、国家新闻出版署、安徽省等政府部门软科学及各类规划课题、企业委托课题几十项,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副主编“十五”、“十一五”和“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企业管理学》一部,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安徽省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三等奖和安徽省社会科学奖三等奖多项,安徽省MBA优秀教师,在多家大型企业和有关政府部门担任管理咨询顾问,2015年被教育部表彰获全国师德标兵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