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有关单位: 2008年度安徽省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其具体内容可在安徽省科技厅网站查询(网址:www.ahkjt.gov.cn)。请各单位尽快将有关精神传达到科技人员。为做好我校的报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登记。申报科技进步类、自然科学类奖的项目必须是通过鉴定(评审、认定、审定),并办理省级成果登记的项目。 二、项目应用要求。 1.自然科学类项目的论文应在全国(或国际)专业性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或作论著刊印,其公开发表或发行期均应在一年以上,并得到学术界同行公认。 2.科技进步奖项目应用期应在一年以上(不含试用),证明其技术成熟,并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3.技术合作类项目,其合作关系的建立应在三年以上。 4.科普项目,仅限2005年以来出版发行一年以上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以下简称科普作品)。科普作品在出版上应当符合国家《出版管理条例》、《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及《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并应具备创新性突出、社会效益显著、对科普作品创作的示范带头作用明显等条件。 三、2008年省科学技术奖采用网上和书面文档两种方式并行申报。每个申报项目,首先应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http://cgjl.ahinfo.gov.cn),根据系统使用说明和各类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做好材料的填报工作。推荐书是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的主件材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突出项目对促进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网上填写的推荐书和上传的“研究总结与技术报告”与书面报送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 推荐材料的网上推荐截止时间是4月2日,书面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不需另加任何封面,复印件一律采用A4规格的单面复印件,并采取便于拆装方式装订。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于4月9日前报我处知识产权科。 四、凡申报项目,请与3月15日前将项目名称、完成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推荐书”草表一份报科研处知识产权科。 科 研 处 200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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