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07]20号)精神,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2008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背景及意义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实施,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逐渐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创新实践能力。
通过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使广大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训练,改变目前高等教育培养过程中实践教学环节薄弱,动手能力不强的现状,改变灌输式的教学方法,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的教学方式,形成创新教育的氛围,建设创新文化,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申报条件
1.申请立项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主体必须是学生,但每一个项目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申报项目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设计、自主完成创新实验项目,自主进行项目的过程管理并撰写总结报告。
2.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要求选题新颖、研究项目必须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学术思想,立论依据较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项目方案具有可行性。项目来源主要是:
(1)结合学校有关重大研究项目或与教师科研课题紧密结合的项目;
(2)开放实验室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3)学生自主寻找的项目、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