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硕导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满足对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数量及质量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08年度硕导的遴选工作。
一、原则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按学校《合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06]52号)中的条件和要求严格把关,认真、细致地做好硕导遴选工作。
二、程序
1、申请参加硕导遴选者,首先应向申报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合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并提交学术论文代表作、专著、获奖证书、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至学院(保留至公示期结束)。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参加硕导遴选者的材料按照硕导选聘条件进行认真审核、评议(申请者主持的科研项目需经科研处认定),通过评议者,由学院将《申请表》和2008年XXX学院通过评议新增硕导名单(按二级学科顺序,含电子版)一式1份,提交校学位与学科建设处。
3、校学位与学科建设处对各学院报送的硕导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在学位与学科建设处网页上公示。
4、对公示期无异议者,由校长聘任上岗,列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三、时间要求
各学院接到此通知后,请及时告知有关教师并抓紧时间组织硕导的遴选工作,评议结果于6月15日前报学位与学科建设处。
联系人:张波 联系电话:2905112
注:《合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请到学位与学科建设处网页下载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