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研究生培养处“关于2009级、2010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时间的说明”
各学院、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2009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及就业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09级、2010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答辩时间规定如下:
一、2009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时间:
第一次答辩:2011年5月15日——6月15日
第二次答辩:2011年11月1日——11月30日
二、2010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时间与学术型研究生答辩时间相同,MBA、MPA答辩时间按原规定执行。
研究生培养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位与学科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