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研究生及导师:
根据合工大政发【2008】66号《合肥工业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学制、学习年限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2009级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学位论文答辩。答辩时间如下:
按期答辩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至4月20日;延期半年答辩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至9月30日;延期一年答辩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至4月20日,其它时间不予办理学位论文答辩。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答辩时间安排的宣传动员工作,保证全体研究生都能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答辩,同时,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论文质量进行把关,保证论文的质量。学校将派督导组成员深入各学院对研究生答辩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注意事项:
1、需要办理延期答辩的同学请于4月10前办理相关手续;
2、论文被抽盲审的同学(学位办将在2月中下旬公布盲审名单)需要在本人答辩前40天将论文送至学位办。
请全体研究生导师根据答辩时间,合理安排科研项目及论文指导工作,保证研究生具有足够的时间撰写论文,并能够按期答辩。
研究生培养处
2011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