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2013年寒假及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学校的寒假工作安排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切实保障校园平安、和谐,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大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认真排查各种不安定因素,消除隐患,预防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要针对冬季防火、节前防盗的特点,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整治各类隐患漏洞。特别是对重点要害部位、计算机房、重点实验室要采取严密防范措施,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要落实值班制度,必须有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三、各学院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进一步清理整顿学生宿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要加强对节假日期间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对假期离校的学生要进行登记并保持联系。 四、各单位要加强对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后勤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校园水、电、气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保障水、电、气设施的安全。 五、各单位要加强值班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安排寒假、春节期间的值班制度,严格责任制,严禁脱岗,主管领导要加强督促检查,发生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六、保卫办将于放假前会同有关单位对各学院和校内重点要害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对各单位的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对安全值守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巡防人员对校园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巡查,结合校园实际治安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度过一个温馨、祥和的节日,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制度及交接班制度,主要责任人要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要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遇有重要情况、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学校及政府有关部门。为保证节假日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和信息畅通,请各部门及学院于2013年1元月14日前将本单位自查结果、假期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校保卫办公室。 保卫办公室值班电话:62901110(屯溪路校区)、62900110(六安路校区)、63831110(翡翠湖校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