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的通知
各相关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合肥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合肥工业大学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在校培养年限为二年半。
自2014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我校将调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日期为2016年的11月1日至12月1日;对于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答辩日期安排在每年的3月20日至4月20日或11月1日至12月1日。
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务必高度重视上述工作时间节点,提早做好相应工作和学业安排。
教务部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