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合肥工业大学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根据教育部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88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资产清查工作。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责任到人,确保学校资产清查的顺利完成。
《合肥工业大学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已经2016年3月10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合肥工业大学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指南
3.合肥工业大学固定(无形)资产盘点表
4.合肥工业大学车辆情况表
5.合肥工业大学房屋盘点表
合肥工业大学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