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函件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公派出国项目评审工作,我校现开展推荐申报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要求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2、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愿意参与评审工作;
3、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
4、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为博士生导师;
5、能用英文面试;
6、曾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
二、申请、遴选流程
1、个人申请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报名表》(附件1),学科专长(二级学科及其代码)的填写可参考《全国学科专业目录及名称代码表》(附件3)中的内容。
2、单位选拔推荐
各单位根据申报专家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熟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择优推荐申报专家,不设专业和人数限制,在《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汇总表》(附件2)中填写相关信息,并在附件1中填写学院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学校遴选推荐
学校根据单位推荐意见,推荐申报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人选。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并于8月27日下午5点前将附件1和附件2的纸质及电子版报送人事部师资管理办公室(行政二号楼424室)。
联系人:汪老师,电话:62901085,E-mail:szb@hfut.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
2018年8月20日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报名表.doc
附件2: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专家汇总表.xlsx
附件3:全国学科专业目录及名称代码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