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试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16〕148号),学校将对拟申报教授、副教授的教师进行教学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申报教学教研类、教学科研类教授、副教授的教师,教学应符合学校“能力导向的一体化教学体系”要求并进行教学效果考核;申报科学研究类教授、副教授承担教学任务的,也要进行教学效果考核。同时,对于申报教学教研类教授、副教授的教师,还要进行教学过程考核。
2. 请相关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评聘教师系列高级职务教学考核申请表》(纸质一份及电子版)。各学院收齐汇总后,将《考核表》(纸质一份及电子版)和《汇总表》(纸质一份及电子版)于2018年3月5日前交至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2号办公楼205室,电话62901109,电子邮箱yingjun@hfut.edu.cn)。
3. 教学效果及教学过程考核由校本科教学督导组通过听课、查阅教学资料等方式进行。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按时交表,以便校督导组安排听课。
4. 对于因申请听课的教师填报信息不准确或擅自调停课,造成督导组无法听课的,本学期不再安排听课。
5.质量办将于每学期期末向各学院、部反馈当学期申请人的教学考核结果。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评聘教师系列高级职务教学考核申请表》
附件2:《各学院申报名单汇总表》
教务部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