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全体在校研究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全校研究生应于2017年9月2、3日在各学院进行学期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注册时间:2017年9月2、3日学院集中注册,9月4-8日补注册。
2.注册条件: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缴费状态必须为“已缴费”。
如学费问题有疑问,请咨询财务部会计服务中心(二号行政楼119室)。
休学期满复学的研究生应先办理复学手续,经会计服务中心结算学费后再行注册。
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显示为欠费状态的学生应按规定缴清学杂费。如属贷款方面的问题请与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由学生资助中心出具相应证明后,到会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缴费手续,待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缴费状态变更为“已缴费”后再行注册。
部分欠费研究生采取将费用存入学校发放的银行卡由学校财务部统一进行批量扣款缴费,考虑到财务部扣款以及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更改学生缴费状态需要一定时间,建议学生在缴费后等候一至两天再行办理注册手续。
3.注册地点:研究生所在学院。
4.注册时须携带本人研究生证和校园卡,不允许代他人注册。证件遗失的研究生可以先注册再补办。
5.研究生因病(事)请假、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减免学费手续等特殊情况,需填写《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请在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网站的“下载中心”栏目里下载),经所在学院及相关部门审核后,交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暂缓注册期间不能登录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选课等操作)。
6.请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在学生注册完成后,开学第二周结束前,填写《研究生暂缓注册登记表》、《研究生未注册登记表》(纸质和电子档各一份),交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备案(行政2号楼324室)。相关表格请在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网站的“下载中心”栏目里下载。
7.研究生注册在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由于注册涉及到与财务系统的服务接口问题,请各学院研究生管理人员检查自己的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的学生注册功能是否正常,如不能正常使用,请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梁老师,地址:行政2号楼324室,电话:62905112
8.2017级新生待入学资格初步审核完成后,由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统一作批量注册(须符合注册条件)。
9.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及时通知研究生下学期按时到校注册,配合做好注册相关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下学期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
附件下载:
1、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
2、研究生未注册学生登记表
3、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