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根据安徽省教育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继续开展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自2010年7月1日起停止办理每份30元,险种代码04的的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合作保险计划。今后有办理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计划的,将一律参加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计划(每份36元,有效期二年),险种代码0201。
2、 我校工会于2009年3月曾为部分女教职工办理了特殊疾病保障计划(每份30元,当时省教育工会每人补助10元,校工会每人补助10元,个人交10元,有效期三年),现已于2012年3月到期。
3、 凡我校在职女教职工自愿继续参加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计划(每份36元,有效期二年)的,省教育工会每人补助10元,校工会每人补助16元,个人交10元。
合肥工业大学工会
2012年3月23日